- 爱之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概念与分类
- 发布时间:2022-08-04 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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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概念与分类
在医学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等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它分为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如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等。
其中,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是指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人女性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使女性妊娠的一种方法。
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技术(俗称试管婴儿技术,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及其各种衍生技术,是指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后,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待卵子受精后,继续培养,到形成早期胚胎时,再转移到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的技术。
其中,人工授精根据其精子来源的不同有可划分为夫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with Husband Semen,AH)和供精人工授(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Semen,AID)。前者是以具有婚姻关系双中丈夫的精子为精子来源而对女性(通常是妻子)实施的人工授精,通常又称为同质人工授精;后者称为异质人工授精或异源性人工授精,是以丈夫之外的其他男性捐献的精子为精子来源而对女性(通常是妻子)实施的人工授精。捐精通常是人工授精中最关键的要素。
以上两种人工授精对应的适应症及禁忌症是不同的,具体而言:
(1)夫精人工授精的适应症主要包括:
①男性因少精、弱精、液化异常、性功能障碍、器等的不育;
②宫颈因素导致的不育;
③生殖道畸形及心理因素导致性交不能等造成的不育;
④免疫性不育;
⑤原因不明的不育。
夫精人工授精的禁忌症则主要包括:
①男女一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②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心理疾患;
③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④一方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2)供精人工授精的适应症主要包括:
①不可逆的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症、弱精症和畸精症;
②输精管复通失败;
③射精障碍;
④适应症①②③中,除不可逆的无精子症外,其他需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患者,医务人员必须向其交代清楚:通过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也可能使其有自己血亲关系的后代,如果患者本人仍坚持放弃通过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助孕的权益,则必须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采用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助孕;
⑤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⑥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新生儿。
供精人工授精的禁忌症主要有:
①女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②女方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疾患;
③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④女方有吸毒等不良嗜好。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适应症主要有
(1)输卵管性不育症,包括输卵管切除、输卵管阻塞等疾病;
(2)子宫内膜异位症:经手术和药物治疗无效者;
(3)男性因素的不育症,如少、弱精子等原因;
(4)原因不明性不育症及免疫性不孕症;
(5)顽固性多囊卵巢综合征。在以上五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对患者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禁忌症主要包括:
(1)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
(2)患有法律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
(3)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4)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5)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因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但与人工授精相比,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比较容易引发以下并发症:
(1)宫外孕、高危因素如盆腔黏连、双侧输卵管通而不畅、输卵管整形术后等。当然并非所有上述情况的病人都一定会发生宫外孕。
(2)多胎妊娠,在促排卵行宫腔内人工授精(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IUI)过程中,容易出现多胎。多胎好娠易发生流产、早产、妊高症、胎膜早破、产后出血等妊娠并发症。早产儿生命力弱,难以存活,容易出现如新生儿颅内出血、脑瘫、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等并发症,所以妊娠3胎或3胎以上必须在孕7-8周接受减胎手术。
(3)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varian hyper stimulation syndrome,OHSS)。在注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后3-10天有个别患者会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其临床表现为腹胀、腹水(甚至胸水)、胃肠道不适、少尿、气急、胸闷、腹围增大、体重增加,B超检查可见双侧卵巢增大等症状,一旦妊娠该症状要持续两个月才会消除。